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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6月6日,自治區政府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旨在進一步構建更加開放、更加靈活、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創新創業環境,大力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積極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據了解,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引進人才,我區將在住房、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多方面給予激勵和支持。
《辦法》將七類人才納入引進范圍,其中第一類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第二類包括進入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中國工程院院士遴選的有效候選人等;第三類包括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等;第四類包括國家重點學科、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等;第五類包括具有國內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經歷,取得較高學術成就的等;第六類包括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牌和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前五名獲得者等;第七類包括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等。(記者 張學博) 稿件來源:內蒙古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