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評分98.8分 總體評價為“優”
內蒙古自治區國有林區改革順利通過國家驗收
日前,國家驗收組對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區改革情況開展了實地驗收。驗收結果表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林區改革驗收評分為98.8分,總體評價為“優”,順利通過國家改革驗收。
按照國家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工作小組的統一部署,2020年9月7日—10日,由國家發改委、國家林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成的國家驗收組,深入到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區,對國有林區改革情況開展實地驗收工作。驗收組嚴格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聽、查、訪、調的方式,對抽簽選點確定的莫爾道嘎、根河、吉文、阿爾山林業局進行了實地驗收,分別聽取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興安盟行政公署、內蒙古森工集團以及額爾古納市、根河市、鄂倫春自治旗、阿爾山市人民政府,莫爾道嘎、根河、吉文、阿爾山林業局關于國有林區改革情況的匯報,查閱了自治區、森工集團以及以上四個林業局改革任務落實的相關內業、文件、佐證材料,在每個林業局隨機抽取一個林場,分別召開職工座談會,開展改革滿意度測評。驗收工作期間,驗收組共召開座談會9次,發放調查問卷60張,隨機走訪了阿里河林業局一個林場,沿途走訪了莫爾道嘎、金河、根河、阿里河、阿爾山等林業局生態保護建設、產業轉型項目、社會職能移交機構和劃轉企業,深入了解改革相關工作推進情況。
驗收組認為,內蒙古國有林區改革呈現“三個亮點”,一是組織領導有力。自治區黨委、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成立以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自治區黨委將國有林區改革列為全面深化改革年度重點任務,自治區政府將改革納入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年度重點工作,不斷強化對改革的督促指導,完善改革推動舉措。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石泰峰同志先后3次赴林區考察指導,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布小林同志也多次深入林區調研,指導林區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并為森工集團揭牌,為確保改革工作成效提供了堅強保證。二是保障措施到位。自治區政府為了支持森工企業社會職能移交和機構平穩運行,自治區財政2008年-2020年,累計投入林區剝離教育、醫療、廣電等辦社會職能補助資金150多億元;2016年-2020年,自治區財政對林區“三供一業”運營虧損給予了3.6億元補貼;投入屬地政府接收森工集團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補助資金7億元;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保障和改善林區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撐。加強林區基礎設施建設,林區960公里旅游路資源路和1715公里通林場路全部開工建設,對通訊、垃圾污水處理、飲水工程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促進林區與周邊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同時,屬地政府與森工集團通力合作,累計完成投資6.89億元,36個中心林場全部通了國電,進行了街巷硬化和標準化林場建設,林區整體面貌煥然一新。三是改革成效顯著。屬地政府主動作為、攻堅克難、勇于擔當、狠抓落實,森工企業承擔的“三供一業”及市政環衛等公共服務職能交由地方政府承擔,明確了“國有企業職工身份不變,工資待遇不減”的原則,設定了改革過渡期,同步理順了剝離職工“五險一金”經費渠道,確保了改革平穩有序推進,解決了制約森工企業和林區改革發展的根本性問題,取得了重要成果,應該說走在了全國的前列,這充分體現自治區黨委、政府政治站位高,也展示了“中央怎么要求、地方怎么落實”的改革決心。
從驗收結果看,自重點國有林區改革啟動以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貫徹中央6號文件精神,按照“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的工作要求,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始終堅持把保護和培育好森林資源放在首要位置,把改善民生作為基本前提,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務,改革成效顯著,亮點頻現。停伐政策全面落實。2012年起,率先在阿爾山林區開展了停止木材商業性采伐試點。2015年4月1日起,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區全面停伐。年停伐木材110萬立方米,5年間,林區累計停伐木材產量583萬立方米,減少森林資源消耗約1065萬立方米。林區野生動物種群數量明顯增多,生態功能明顯提升。林區社會職能移交全面完成。在先期完成林區教育、醫療衛生、廣播電視、森林公安等職能、人員、資產剝離移交后,2016年起又對林區計生、住房公積金、“三供一業”進行剝離,共移交“三供一業”及市政環衛等公共服務職能機構22個、人員4411人、賬面資產6.76億元。同時,本著應交盡交、應剝盡剝,不留后遺癥的移交原則,全面啟動了林區城鎮消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職能移交工作。森林資源管理責任更加明確。林區行政執法職能將繼續由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承擔;森工集團掛牌恢復運營,突出森林資源經營保護主業,重塑綠色轉型發展新動能,為確保森林資源經營保護成效奠定了堅實基礎。森林資源管護成效不斷提升。強化管護站點建設,全部落實了森林管護責任,森林管護、經營、防火等生態保護建設全部推行內部購買服務改革,充分利用智能監控網絡等先進技術,在森林管護、森林防災減災智能化方面邁上了新臺階。森林資源監管措施進一步加強。自治區黨委、政府將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等指標納入自治區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體制中。林區制定出臺了30多項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制度辦法,開展了打擊“毀林開墾”、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系列專項行動,重點區域涉林違法案件量呈斷崖式下降。林區社會發展逐步融入地方。林地協同推進林區職能轉變,各林業中心城鎮給排水、文化設施、電網改造、垃圾污水處理等均已納入屬地規劃,在棚戶區改造、安全飲水、電力通訊、教育醫療、人居環境等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上實現了與屬地一體化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管理能力得到顯著改善。民生保障水平顯著提升。對與木材生產相關的1.65萬名職工,進行了分類轉崗安置;解決了5.6萬名混崗集體工養老保險統籌問題;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比例由6%提高到12%,啟動了企業年金;在職職工全員參加“五險”,養老保險納入自治區統籌。完成棚戶區改造17.1萬戶,40萬林區職工群眾居住條件得到根本改善,林場數量由改造前的169個減少到124個,累計搬遷1.47萬戶,5.28萬深遠山林場居民搬遷至中心城鎮。林區職工年均工資超過6萬元,較改革前提高了67%,職工獲得感顯著增強。(本網記者 劉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