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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 近日,烏爾旗漢森林公安局在公安機關開展的“保平安、促穩定”專項行動中,成功破獲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狩獵案。
當日,烏爾旗漢森林公安局民警開車巡邏至南山道口附近時,發現一輛別克商務轎車形跡可疑,遂依法對該車及人員進行檢查,民警當場在該車的后備箱處發現用于捕魚所用斧子、油鋸、冰镩、手鋸、地籠、絲袋子等物品,并在駕駛員李某及坐在副駕駛座位的張某身上搜出獵套10余個。面對大量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狩獵的證據,民警立即將二人帶至公安機關進行進一步調查。
經大量工作,民警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人,無業,現住牙克石市)、張某(黑龍江省海倫市人,無業,現住牙克石市)二人當日上午開車從牙克石市出發,來到庫都爾林業局巖山附近準備下地籠捕魚、下獵套獵捕野生動物,因沒找到合適的地方于下午原路返回,在途經烏爾旗漢鎮的時候被公安民警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張某交代了于2017年期間,二人在牙克石、陳巴爾虎旗等地非法捕撈水產品,共非法獲利近2萬余元;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在2017年春季至秋季期間,獨自在牙克石莫拐農場附近河邊多次用漁網非法捕撈、獵捕細鱗鮭、野鴨子等物的違法犯罪事實,又交代了在2017年9月份的時候在牙克石原林農場附近的樹林里用獵套獵捕了一頭野豬的犯罪事實。
目前,二人已被烏爾旗漢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賈憲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