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張建宇 希吉日) 6月28日,旅客計某在火車站過安檢時不小心拿錯了別人的背包,發現包內有400元現金后,便將現金拿出據為己有,隨后才將包歸還給失主。結果因為一時的貪念,不僅耽誤了行程,還因此進了拘留所。
6月28日16時許,海拉爾車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旅客佟女士報案,稱她在海拉爾站候車時發現雙肩包內的400元現金被盜。接警后,辦案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旅客計某在進站安檢時,誤將佟女士的黑色雙肩背包拿走。拿錯后,他并沒有及時返還背包,而是打開背包翻看,將包內的400元現金盜走,之后才又返回安檢處把背包還給佟女士。因為計某已經登乘海拉爾開往錦州方向的K1260次列車,辦案民警立即聯系到該次列車的乘警,請求幫助查找計某。經乘警工作,計某在列車上被查獲,并被傳喚至牙克石站派出所執法辦案中心。海拉爾站派出所辦案民警對違法行為人計某進行詢問時,計某極力否認自己的違法行為,狡辯說這個包是他借別人的,以為包里的錢是借包人的,就給收起來了,后來發現拿錯了包,還包的時候,包的主人拿著包就走了,他沒來得及還錢。當民警給計某展示車站視頻監控系統的錄像時,計某看到自己盜取現金的整個違法過程都被視頻記錄下來后,只得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海拉爾鐵路公安處給予違法行為人計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同時對其盜竊的400元人民幣予以追繳并返還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