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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執行法官指導老人辦理領款手續。 張麗華 攝
“12年了,我們終于可以安心了,謝謝你們。”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2日披露,年近七旬的張大爺夫婦近日到該院執行局辦理執行款領取手續,未料到時隔12年分文未付的賠償款竟一朝要回,兩位老人忍不住熱淚盈眶。
事情還得從2001年5月說起,林某無證駕駛摩托車后載張大爺夫婦的兒子,快速駛過煤炭地時車身失控,兩人從車上跌落,造成林某受重傷、張大爺夫婦的兒子死亡。2004年9月,永定法院對該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糾紛案件作出宣判,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賠償張大爺夫婦因兒子死亡的醫療費、喪葬費等各項損失7.65萬元。但判決后林某分文未付,張大爺夫婦遂于2005年4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執行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順利。那時信息化還不是很發達,執行法官胡初文只能采取傳統執行模式,輾轉各銀行查詢林某名下的財產,卻未發現其銀行賬戶有存款。也曾帶著張大爺多次到林某家中要求其主動履行賠償義務,并做林某父母思想工作,但要么遭到“冷遇”要么就避而不見,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鑒于林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我院也曾于2007年依法將其司法拘留過,但林某依然堅稱自己沒錢付賠償款,經查詢其銀行賬戶也確實沒錢,只能先終結了案件執行。”胡初文回憶起多年前的執行境況,言語間透露著些許無奈。
而張大爺夫婦則坦言,兒子的逝去對于他們而言如晴天霹靂,整日以淚洗面,而遲遲未拿到的賠償款更添了他們心中的憂愁,一年一年執行都沒有結果,讓他們也漸漸失去了希望。
雖然終結了案件執行,但胡初文并沒有放松對案件的關注,而是以全市法院開展執行“雷霆行動”為契機,對終本案件持續開展“回頭看”,終于案件在今年4月有了新的轉機。
4月27日,胡初文通過“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到林某賬戶名下有7.4萬元的存款打入,經了解得知原來這存款是林某豬場的拆遷補償款。俗話說,兵貴神速,為防止林某將存款轉移,胡初文當即對該賬戶進行凍結、扣劃,事后立即將此事告知張大爺夫婦,經溝通交流,張大爺夫婦同意以7.4萬元標的結案,并答應第二天到法院辦理領款手續,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唉,原以為過了12年就沒事了,看來該還的終歸還是要償還的,逃也逃不了。”得知拆遷補償款已被法院扣劃被支付給張大爺夫婦,林某感慨道。
永定法院圍繞省法院部署的“兩清積”活動要求,重點對涉民生、涉金融、涉公主體等6類執行舊案進行全面摸排并登記造冊,分案到組、責任到人,強化審限、質效及均衡結案節點管控,每周掛墻通報各執行法官執行情況,舊案清結工作取得一定實效。2016年1月以來,該院共執結案件3671件,清理舊案8462件,兌現執行標的1.37億元。(陳立烽 張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