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中國共產黨為解決祖國內地和臺灣和平統一的問題以及在香港、澳門恢復行使我國主權的問題而提出的基本國策。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內地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作為整個國家的主體,同時允許臺灣、香港、澳門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提出。1979年元旦發表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提出“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臺灣現狀”。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來訪的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時提出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解決香港問題。1984年2月22日鄧小平會見美國喬治城大學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代表團時明確提出了“一個中國,兩種制度”的概念。四個月后,他把“一個中國”的提法改為“一個國家”。又過了四個月,鄧小平把“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簡稱為“一國兩制”。這個方針已經使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得到解決,正在有力地推動臺灣問題的解決。中共十三大的政治報告指出: 歷史將證明,按“一國兩制”實現國家統一的構想和實踐,是中華民族政治智慧的偉大創造,具有強大生命力。“一國兩制”也為世界上仍在分裂中的民族和國家實現和平統一,為用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經驗。
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國對外政策的基本立足點。體現了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外交宗旨。第一,獨立自主。主要體現在: (1) 堅持把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放在首位,以自己的國家為利益最高準則;(2) 真正的不結盟;不參加任何國家集團與軍事集團;(3) 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中國永遠不稱霸。是中國對外政策的綱領。第二,維護和平。主要體現在: (1) 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2) 堅持正確處理黨際關系的四項原則,即“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物”;(3) 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國與國之間存在的分歧與爭端;(4) 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建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國際關系,促進世界持久和平與人類共同繁榮。
新中國建立以來,就制定了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并取得了重大成就。改革開放以后,20世紀80年代,鄧小平根據時代主題轉換為和平與發展的國際形勢的新特點,進一步突出了和平與發展,強調不結盟方針,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有機組成部分。進入21世紀,面對經濟全球化和政治多極化在曲折中發展的復雜形勢,中國共產黨強調了中國和平發展的理念,并提出構建和諧世界的戰略思想。《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 高舉和平、發展、合作的旗幟,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發展的道路,永遠不稱霸。(上述辭條引自奚潔人主編:《科學發展觀百科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0月。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