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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 本網訊(記者 劉洪林 見習記者 張淳源)10月15日至17日,內蒙古大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建設購買服務現場會相繼在綽爾、綽源、根河林業局召開。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閆宏光強調,要始終保持改革創新的勇氣,銳意進取、攻堅克難,持續提高林區生態保護建設管理水平,為建立有利于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有利于改善生態和民生、有利于增強林區發展活力的國有林區新體制做出新的貢獻。
國家林業局駐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副專員董冶,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韓錫波、田鳳奇,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周艷昌出席會議,并對生態保護建設購買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
15日至16日,與會領導和人員先后在綽爾、綽源、根河林業局,針對森林經營、森林管護、森林防火購買服務工作進行實地觀摩、學習和交流。17日,根河、綽爾、吉文林業局在會上就購買服務作了典型發言,營林、天保、防火等部門就生態保護建設購買服務指導意見和森林經營、森林管護、森林防火購買服務實施辦法進行了解讀;與會人員還進行了分組討論,針對相關方案提出了意見和建議。17日下午召開的集中大會,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購買服務體制機制改革各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閆宏光在會上指出,推進生態保護建設購買服務,是國有林區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創新生態保護建設體制機制的重要舉措,也是提升林區管理水平、工作水平、發展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年來,按照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根河、綽爾、大楊樹、畢拉河、吉文等林業局相繼開展了不同層面、不同形式的探索嘗試,積累了寶貴經驗,林區的購買服務改革從無到有、從點到面,正在沿著擴面增量和規范管理的方向穩步推進。即將出臺的生態保護建設購買服務指導意見和森林經營、管護、防火三個實施辦法,標志著林區購買服務體制機制改革進入了提質增效的嶄新發展階段。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轉變觀念,進一步增強治理意識、契約意識、責任意識,在不斷深化購買服務改革中,實現由傳統的管理思維向現代的治理邏輯轉變,由以往行政命令的柔性控制向契約合同的剛性約束轉變,由靜態的結果管理向動態的過程管控轉變,扎實穩妥、積極推進,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實際的生態保護建設購買服務體制機制。
閆宏光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對購買服務的理解和把握。購買服務要講求績效,對所有購買服務項目都要加強績效評價,通過對項目實施質量、資金使用效益等進行考核評價,不僅要確保“買得值”,更要在區分優劣后總結經驗教訓,促進后續工作開展。購買服務要遵循先易后難、積極穩妥的原則,依據國有林區改革進程、承接購買服務的相關單位和社會組織發育程度、購買服務市場化水平等情況,突出重點、穩妥推進。購買服務要多部門配合、整體聯動,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購買服務要“以事定費、費隨事轉”,與建立精簡高效的國有林管理機構、推進政事企分開、創新森林資源管護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職工工資體系等改革重點工作相銜接,推動理順管理體制,促進重點國有林管理局轉變職能,解決好“養林”和“養人”的問題。購買服務承接主體要通過規范操作來選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規則開展生態保護建設購買服務,確保符合條件的承接主體享有平等參與競爭的權利,并為下一步逐步過渡到向社會購買服務提供制度保障。購買服務要確保提高生態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管理局、各企事業單位作為購買主體決不能置身事外,依然要為生態保護建設服務的質量承擔最終責任,努力構建多層次、多方式的服務供給體系,實現更加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改革目標。購買服務要做好跟蹤監管,將監管貫穿全程,決不能一買了之,不管不顧。
閆宏光要求,要堅持問題導向,推進購買服務改革在林區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一要合理界定購買范圍,明確購買目錄,解決好“買什么”的問題。二要準確把握購買主體,厘清各主體間的關系,解決好“誰來買”的問題。三要規范購買標準,培育承接主體,解決好“向誰買”的問題。四要健全購買機制,完善購買程序,解決好“怎么買”的問題。五要加強績效管理,完善監督機制,解決好“買得值”的問題。
重點國有林管理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林業局、北部原始林區森林管護局,汗馬、額爾古納、畢拉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會議。